广大电动三四轮车车主朋友们: 您们好! 近几年我市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保有量增长快速,由于该类车型的稳定性差、部分车辆安全技术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大部分受害者是电动三四轮车的驾乘人员,有的车主因交通事故导致家庭陷入困境,给许多原本幸福的家庭带来了痛苦,同时也给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的因素,如果不加以整治,任其发展,将会极大降低邳州百姓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在交通秩序整治中发现,有的驾驶人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驾驶技术能力、交通通行规则、紧急情况处置反应、文明交通安全意识等方面明显欠缺;闯红灯、占道抢行、随意停放、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尤其是部分车辆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的状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给受害家庭带来难以承受之痛。 自我市实行主城区交通限行以来,市区的交通秩序与城市形象显著改观,为进一步巩固成果,压降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交管大队持续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整治行动。 血淋淋的身边案例警示我们交通事故猛于虎,交通安全不容轻视大意。邳州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提醒您: 1、不得驾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禁止驾驶无号牌电动三四轮车上国道、省道上行驶和驶入主城区。
2、驾驶电动三四轮车,不得违反规定载人和载货。电动三四轮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会发生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
3、严禁改变电动车辆的动力装置、车辆结构、加装车篷。非法改装会影响车辆稳定性,在行驶过程中容易失去平衡,导致翻车事故。非法改装电机、解除限速装置等行为,会使车辆速度超过设计安全范围,遇到紧急情况时难以制动引发交通事故。非法改装电路会导致电路过载、短路,使车辆在行驶或充电过程中容易出现自燃现象,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4、部分电动三四轮车及其生产企业未列入国家车辆生产名录,这些车辆缺乏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证,安全系数低,车辆外壳轻薄,车骨架随意拼接,发生意外时极易给驾乘人员造成严重的伤害。非标车辆的机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无法上牌也无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很多驾驶人无力赔偿或不履行赔偿义务,给当事人带来巨大伤害。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您不要购买非标车辆、不违规驾乘电动三四轮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引领者、文明交通的参与者,大家共同来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一路平安!
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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