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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新闻] 全市专项整治!事关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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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4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保障电动车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电动车行业生产经营秩序,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宿羊山镇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宿羊山镇的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执法人员重点抽查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检查电池、充电器与产品合格证标注的内容是否相符合。


邳州市市场监管局宿羊山分局局长戚光雷介绍:“电动车出厂以后,车架与蓄电池还有充电器都是分散运输,到了销售商手里以后,进行组装销售。”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机指定一款电动车,要求经销商提供配套的蓄电池和充电器,却发现该蓄电池品牌、容量与合格证上的信息不一致。执法人员当即提出整改方案,要求经销商限期整改到位。


戚光雷说:“这辆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要求的是12Ah的蓄电池,但是他配的是20Ah的蓄电池,会造成整车重量增加,对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企业、类型、容量和规格型号要严格按照产品合格证进行配套。”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销售单位负责人宣传讲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强调各经销商严禁私自改装、加装、拼装和销售“三无”、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不合格产品。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据《产品质量法》《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严肃查处。


戚光雷告诉记者:“有部分经销商在销售锂电电动自行车的时候,配套使用铅酸电池,让成本更低,但是这样会导致安全隐患出现。我们对经营户进行普法宣传,提醒经营户严格按照产品合格证上要求的品牌型号进行装配。”



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现场张贴了《关于销售和购买电动车的告知书》,提示消费者如何选购合格产品。


邹庄镇

在邹庄镇,执法人员来到辖区内电动车销售经营单位,查看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等方面。发现安全隐患2条,目前已整改完毕。



同时,执法人员还检查产品的出厂证明、品牌、3C认证等,重点检查是否在电动车上加装改变外形结构、影响行驶安全的装置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求销售的电动车严格按照3C认证配置,不得擅自改装或者更换电动车的蓄电池、控制器等关键元器件。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积极向经营者宣讲《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自查自纠,杜绝改装、加装行为。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全流程管控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近日,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销售网点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


依法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未取得CCC认证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以及废旧电池流入市场二次销售等违法行为。


同时,严厉打击未获证或者认证证书未变更擅自出厂、销售或进口的行为;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3月12日前,组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等场所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并进行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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