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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新闻] 紧急通知!涉全市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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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
徐州消防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的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全市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的公告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火灾,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令人十分痛心!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从严从实抓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各地要举一反三,按照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部署,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采取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日。


二、自查范围

学校包括公办、民办、学前教育及高等院校,以及全市校外培训机构。


三、自查内容

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是否依法依规办理合法手续;是否存在学生宿舍住宿人员超过标准问题;是否在学生宿舍外窗否设置铁栅栏;是否存在违章搭建;是否存在堵塞、占用和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问题;是否针对夜间住宿特点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培训演练;是否明确夜间值班教职工、保安、宿舍管理员等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的工作分工;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和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问题。


四、有关要求

此自查表由学校校长(学校包括公办、民办、学前教育及高等院校)、培训机构法人签字盖章填报,一式3份,1份单位留存,1份报当地消防部门,1份报当地行业主管部门。针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各单位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落实隐患整改,各级消防、教育等部门将对有关单位自查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消防风险隐患自查表


来源| 都市晨报
编辑 | 卜非凡 责编 | 南冰 郭修彤
编审 | 张瑞 黄扬
监制
丨彭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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