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启用邳州市S250(北)K0+170
治超非现场处罚系统等10个点位的公告
决定从2024年1月22日0点开始启用10处公路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和电子抓拍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信息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公告全文如下?关于启用邳州市S250(北)K0+170
治超非现场处罚系统等10个点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保障公路桥梁安全运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和《江苏省公路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从2024年1月22日0点开始,启用10处公路运输车辆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和电子抓拍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信息,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公示期为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2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数据采集地点
1.邳州市S250(北)K0+170双向、S251(北)K1+766双向、G310(东)K128+840双向;
2.铜山区G104(北)K745+915上行、G310(西)K257+245下行;
3.沛县S253(北)K6+208上行、G518(北)K298+235上行;
4.丰县G518(西)K373+991双向、S254(北)K0+604双向、S254(南)K55+172上行及K55+869下行。
二、违法超限运输受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1.邳州市S250(北)K0+170双向、S251(北)K1+766双向、G310(东)K128+840双向监测的超限行为到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516-86580369;
2.铜山区G104(北)K745+915上行、G310(西)K257+245下行监测的超限行为到铜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联系电话0516-87068609;
3.沛县S253(北)K6+208上行、G518(北)K298+235上行监测的超限行为到沛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联系电话13775816338;
4.丰县G518(西)K373+991双向、S254(北)K0+604双向、S254(南)K55+172上行及K55+869下行监测的超限行为到丰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联系电话:18811960116。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月5日
来源|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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