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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新闻] 有补贴!邳州这类车的车主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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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4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步伐。近期,邳州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邳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方案》,具体择重摘录如下:


补贴范围

1、邳州市注册登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可以享受本次补贴。
2、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
3、车辆提前报废期为车辆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
车辆实际使用年限起算日期为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辆报废拆解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
4、下列车辆不予以补贴:(1)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2)自然报废或者是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3)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财政供养的社团组织车辆;(4)已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或非依法报废注销的车辆;(5)已享受其他相关报废补贴政策的车辆。


补贴标准

根据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实行阶段性差别化补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拆解,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申请补贴,2024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补贴标准按年限不同上调,轻型货车200元/车、重中型货车1000元/车;
第二阶段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拆解,并于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申请补贴,2025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补贴标准按年限同比2023年下调50%/车。
拆解日期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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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为办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视同放弃。受理地点设在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402办公室


补贴程序

1、车辆报废注销

机动车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将机动车交售给邳州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公司,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补贴申领办理
(1)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车辆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及复印件、《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补贴申请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要求
对非法回收拆解,买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追回补贴资金,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平安邳州
编辑 | 卜非凡 责编 | 南冰 郭修彤
编审 | 张瑞 黄扬
监制
丨彭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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