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酒后驾驶
不仅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近日
邳州交警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对查处的3起酒驾醉驾案例
进行曝光
酒驾醉驾标准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我酒量好,还很清醒” “这个点不会查酒驾” ……
每一次酒驾事故背后 都是“心存侥幸”
今日就来曝光部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看看都有谁👇👇👇
酒后驾驶违法曝光台
姓名:蒋某某
违法时间:2023年8月4日21时54分许 违法地点:泰州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 酒精含量:120mg/100ml(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姓名:韩某某
违法时间:2023年8月5日21时52分 违法地点:泰州路与银杏大道交叉路口 酒精含量:61mg/100ml(酒后驾驶机动车)
姓名:李某某
违法时间:2023年8月5日18时31分 违法地点:港王线2公里1米 酒精含量:46mg/100ml(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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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酒后驾驶严重危害交通安全。酒驾一直是交警部门重点打击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酒驾违法的严重程度,酒驾者将面临罚款、吊销驾照、拘留甚至拘役等处罚。
酒驾的成本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 请勿酒后驾驶 别让喝入的酒变成流出的血和泪
来源 | 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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