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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话题]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存缴基数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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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30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刚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召开2023年度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新闻发布会

决定从2023年7月1日至
2023年9月30日
调整2023年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发布会具体内容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决定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调整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额。2023年度缴存基数上限按29945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494元执行;如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养老保险基数下限,经所属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可据实调整,但最低不应低于本市本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


2023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机关事业单位为12%,企业等其它单位原则应在8%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所属管理部审核同意后可适用较低的缴存比例。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同一单位的全部缴存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实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审核”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当年度只能调整一次,不得拒绝调整、少调或多调,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计算标准

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职工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职工年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规定的项目计算。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时,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以“元”为单位,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




热点问题

Q:请问单位怎样做才算是规范缴存?

A:一般来说,规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包含以下三点:一是缴存基数要规范,凡是职工所在单位发放的工资报酬,符合国家统计局文件规定范围的,要全部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可以只取职工工资前几项或总收入的一部分来计算,同时不得高于上限、不得低于下限;二是缴存比例要规范,单位应当在文件公布的比例范围内选择恰当的缴存比例;三是缴存频次要规范,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将职工公积金汇缴到位,以免影响职工的合法权益。


Q:今年的基数调整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A:根据去年的审计结果,我市存在不少职工重复开设个人账户的情况,因此特别提醒各单位在做好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的同时,务必注意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封存”状态账户的清理及“重户”的并户工作,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及时转入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封存专户”。


来源 | 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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