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做好2022年度学费补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学费补偿网址 [color=var(--weui-LINK)]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xfbc.action 资格申请 符合学费补偿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应于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申请补偿资格。具体流程:进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网——在线申请——苏北就业学费补偿申请入口——学生注册——登录进行资格申请,将所需附件上传(原件)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格申请审批表》),本人签字确认。资金拨付 已经通过资格申请的,在苏北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期满36个月的(含36个月),申请学费补偿资金拨付。具体流程:凭资格申请表登记编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网,将所需附件上传(原件)并打印《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资金拨付申请表》,本人签字确认。其中拨付上传的保险证明需要去民生服务大厅二楼和双创中心同时开具。 时间要求 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6日(休息日除外),所有申请的学生持上传附件的纸质复印材料一份、每人自备纸质档案袋一个到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确认学费补偿资格(有关复印件须按顺序附在申请表背后,原件备验)。服务期未满36个月就终止在基层单位就业或者未连续在基层单位就业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确立学费补偿资格的一律不得拨付学费补偿资金,过期不候。地址:邳州市教育局建设南路12号(门北旁院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3年4月23日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实施细则(扫码查看)
来源 | 邳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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