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用地预审意见
邳州市陇海城乡建设:
你单位《润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已经邳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邳行审投备〔2022〕102号(项目代码2202-320382-89-01-271980)。
二、该项目位于宿羊山镇清风路北侧、长安路东侧,为允许建设区,符合邳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和宿羊山镇总体规划。
三、该项目总**20000万元,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7000平方米、体育馆1100平方米、图书馆1200平方米、食堂2500平方米、宿舍8200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附属工程。
四、按照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该项目申请用地5. 4784公顷,符合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在初步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开垦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由用地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苏价服〔2015〕361号)缴纳耕地开垦费,并纳入工程总**概(预)算中,在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和土地复垦前期工作。
六、按照徐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调整补偿安置标准的规定》(徐政规〔2019〕1号)、《市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的文件规定,要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足额落实补偿安置资金,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并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安置相关费用全额纳入项目**概算。
七、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制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润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项目通过用地预审(有效期三年)。
八、本预审意见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待项目批准后,请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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