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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话题] 江苏通报:徐州经开区火灾事故项目总承包、监理单位不得在江苏承揽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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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8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省住建厅日前通报,12月2日16时50分左右,由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霖新材料光伏基地项目,发生一起火灾生产安全事故,致5人死亡。上述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自通报之时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根据通报,此次事故地点位于徐州经开区金凤路西、杨山路南,建设单位为金霖新材料(徐州)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显示,金霖新材料(徐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黄诗雯。该公司是徐州金桥国际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徐州经开区管委会。

12月5日,江苏省住建厅还公布了《关于深刻汲取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2.2”火灾事故教训 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守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

江苏省住建厅决定自通报之日起,对涉事施工单位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监理单位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暂停在本省范围内承揽新建工程的市场准入。

通知还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查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条件,严查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监理业务中合同约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理行为规范情况、监理执业人员履责情况等。

责编|张妍     编辑|黄竹岩

来源丨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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