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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爱弥儿:让教育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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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1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书人的精神家园:每天读点教育,让学习和自我成长成为一辈子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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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6.28—1778.7.2),法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代表作有《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爱弥儿》《忏悔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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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他要强使一种土地滋生另一种土地上的东西,强使一种树木结出另一种树木的果实;他将气候、风雨、季节搞得混乱不清;他残害他的狗、他的马和他的奴仆;他扰乱一切,毁伤一切东西的本来面目;他喜爱丑陋和奇形怪状的东西;他不愿意事物天然的那个样子,甚至对人也是如此,必须把人象练马场的马那样加以训练;必须把人象花园中的树木那样,照他喜爱的样子弄得歪歪扭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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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为卢梭1753年应法国第戎科学院的征文而撰写的论文,出版于1755年。卢梭将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视作进步与退化的矛盾统一体。他一方面借助当时有关野蛮人的人类学材料,一方面展开辩证的想象,回顾了人类由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过渡的历史进程,指出人类的进步史同时也是人类的堕落史,因为人类每向前发展一步,不平等的程度即加深一步。而私有制的确立,是造成人类不平等及其后果的关键环节。


不这样做,事情可能更糟糕一些;我们人类不愿意受不完善的教养。在今后的情况下,一个生来就没有别人教养的人,他也许简直就不成样子。偏见、权威、需要、先例以及压在我们身上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将扼杀他的天性,而不会给它添加什么东西。他的天性将象一株偶然生长在大路上的树苗,让行人碰来撞去,东弯西扭,不久就弄死了。我恳求你,慈爱而有先见之明的母亲,最因为你善于避开这条大路,而保护这株正在成长的幼苗,使它不受人类的各种舆论的冲击!你要培育这棵幼树,给它浇浇水,使它不至于死亡;它的果实将有一天会使你感到喜悦。趁早给你的孩子的灵魂周围筑起一道围墙,别人可以画出这道围墙的范围,但是你应当给它安上栅栏。
我们栽培草木,使它长成一定的样子,我们教育人,使他具有一定的才能。如果一个人生来就又高大又强壮,他的身材和气力,在他没有学会如何使用它们以前,对他是没有用处的;它们可能对他还有所不利,因为它们将使别人想不到要帮助这个人;于是,他孤孤单单的,还没有明白他需要些什么以前,就悲惨地死了。我们怜悯婴儿的处境,然而我们还不了解,如果人不是从做婴儿开始的话,人类也许是已经灭亡了。
我们生来是软弱的,所以我们需要力量;我们生来是一无所有的,所以需要帮助;我们生来是愚昧的,所以需要判断的能力。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要由教育赐与我们。
这种教育,我们或是受之于自然,或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于事物。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的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良好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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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教育”一词,语出自《孟子·尽心上》:“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而英语“education”则源自拉丁语“educare”,而“educare”则由“educere”转化而来。“educere”是由表“向外”的前缀“e”加上表“领导;指挥”等意思的动词“ducere”构成。


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由三种教师培养起来的。一个学生,如果在他身上这三种教师的不同的教育互相冲突的话,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而且将永远不合他本人的心意;一个学生,如果在他身上这三种不同的教育是一致的,都趋向同样的目的,他就会自己达到他的目标,而且生活得很有意义。这样的学生,才是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的。
在这三种不同的教育中,自然的教育完全是不能由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是在有些方面才能够由我们决定。只有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地加以控制的;不过,我们的控制还只是假定的,因为,谁能够对一个孩子周围所有的人的言语和行为通通都管得到呢?
一旦把教育看成是一种艺术,则它差不多就不能取得什么成就,因为,它要成功,就必须把三种教育配合一致,然而这一点是不由任何人决定的。我们殚思极虑所能做到的,只是或多或少地接近目标罢了;不过,要达到这一点,还需要有一些运气咧。
是什么目标呢?它不是别的,它就是自然的目标,这是刚才论证过的。既然三种教育必须圆满地配合,那么,我们就要使其他两种教育配合我们无法控制的那种教育。也许,自然这个辞的意义是太含糊了,在这里,应当尽量把它明确起来。
有人说,自然不过就是习惯罢了。这是什么意思呢?不是有一些强制养成的习惯永远也不能消灭天性的吗?举例来说,有一些被我们阻碍着不让垂直生长的植物,它们就具有这样的习性。自由生长的植物,虽然保持着人们强制它倾斜生长的方向,但是它们的液汁并不因此就改变原来的方向,而且,如果这种植物继续发育的话,它又会直立地生长的。人的习性也是如此。只要人还处在同样的境地,他就能保持由习惯产生的习性,虽然这些习性对我们来说是最不自然的;但是,只要情况一有改变,习惯就消失了,天性又回复过来。教育确实只不过是一种习惯而已。不是有一些人忘掉了他们所受的教育,另外一些人则保持了他们所受的教育吗?这种差别从什么地方产生的呢?如果是必须把自然这个名词只限用于适合天性的习惯,那么,我们就可以省得说这一番多余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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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惯用手为左手的人幼时都会被刻意“纠正”。许多人或许“习惯”了用右手写字,但左手作为惯用手的习性并不会改变,仍然能灵活地使用左手做许多事。


我们生来是有感觉的,而且我们一出生就通过各种方式受到我们周围的事物的影响。可以说,当我们一意识到我们的感觉,我们便希望去追求或者逃避产生这些感觉的事物,我们首先要看这些事物使我们感到愉快还是不愉快,其次要看它们对我们是不是方便适宜,最后则看它们是不是符合理性赋予我们的幸福和美满的观念。随着我们的感觉愈来愈敏锐,眼界愈来愈开阔,这些倾向就愈来愈明显;但是,由于受到了我们的习惯的遏制,所以它们也就或多或少地因为我们的见解不同而有所变化。在产生这种变化以前,它们就是我所说的我们内在的自然。
因此,必须把一切都归因于这些原始的倾向;如果我们所受的三种教育只不过是有所不同的话,这是可以的;但是,当三种教育彼此冲突的时候,当我们培养一个人,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别人的时候,又怎样办呢?这样,要配合一致,就不可能了。由于不得不同自然或社会制度进行斗争,所以必须在教育成一个人还是教育成一个公民之间加以选择,因为我们不能同时教育成这两种人。
凡是一个小小的社会,当它的范围很窄,而内部又好好团结的时候,便同大的社会相疏远。凡是爱国者对外国人都是冷酷的:在他们心目中,外国人只不过是人,同他们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这种缺陷是不可避免的,然而是很微小的。重要的是,要对那些同他们一块儿生活的人都很好。在国外,斯巴达人是野心勃勃的,是很贪婪的,是不讲仁义的;然而在他们国内,却处处洋溢着公正无私、和睦无间的精神。不要相信那些世界主义者了,因为在他们的著作中,他们到遥远的地方去探求他们不屑在他们周围履行的义务。这样的哲学家之所以爱鞑靼人,为的是免得去爱他们的邻居。
自然人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他是数的单位,是绝对的统一体,只同他自己和他的同胞才有关系。公民只不过是一个分数的单位,是依赖于分母的,它的价值在于他同总体,即同社会的关系。好的社会制度是这样的制度:它知道如何才能够最好地使人改变他的天性,如何才能够剥夺他的绝对的存在,而给他以相对的存在,并且把“我”转移到共同体中去,以便使各个人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独立的人,而只看作共同体的一部分。罗马的一个公民,既不是凯尤斯,也同样,共和国之间的战争也是比君主国之间的战争更加残酷的。但是,尽管君王之间的战争比较缓和,然而可怕的却是他们的和平:与其做他们的臣民,倒不如做他们的敌人。不是鲁修斯,他就是一个罗马人,他爱他那所独有的国家。由于变成了他的主人的财产,雷居鲁斯便自称为迦太基人。作为外国人,他拒绝接受罗马元老院的席位;这要一个迦太基人给他下命令,他才能接受。他对别人想挽救他的生命,感到愤慨。他胜利了,于是就昂然回去,受酷刑而死。这在我看来,对我们现在所了解的人来说,是没有什么重大的意义的。
斯巴达人佩达勒特,提出他自己要参加三百人会议,他遭到拒绝;然而,鉴于斯巴达有三百个胜过他的人,他也就高高兴兴地回去了。我认为,这种表现是真诚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它是真诚的:这样的人就是公民。
有一个斯巴达妇女的五个儿子都在军队里,她等待着战事的消息。一个奴隶来了,她战栗地问他:“你的五个儿子都战死了。”“贱奴,谁问你这个?”“我们已经胜利了!”于是,这位母亲便跑到庙中去感谢神灵。这样的人就是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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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城邦大于个人,是一个统一和谐的社会有机体。公民作为履行国家职责的自由人,应具备节制、勇敢、大度、高尚等诸多美德。


凡是想在社会秩序中把自然的感情保持在第一位的人,是不知道他有什么需要的。如果经常是处在自相矛盾的境地,经常在他的倾向和应尽的本分之间徘徊犹豫,则他既不能成为一个人,也不能成为一个公民,他对自己和别人都将一无好处。我们今天的人,今天的法国人、英国人和中产阶级的人,就是这样的人;他将成为一无可取的人。
要有所成就,要成为独立自恃、始终如一的人,就必须言行一致,就必须坚持他应该采取的主张,毅然决然地坚持这个主张,并且一贯地实行这个主张。我等待着人们给我展现这样的奇迹,以便知道他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公民,或者,他要同时成为这两种人,又是怎样做的。
从这两个必然是互相对立的目的中,产生了两种矛盾的教育制度:一种是公众的和共同的,另一种是特殊的和家庭的。
如果你想知道公众的教育是怎么一回事,就请你读一下柏拉图的《理想国》,这本著作,并不象那些仅凭书名判断的人所想象的是一本讲政治的书籍;它是一篇最好的教育论文,象这样的教育论文,还从来没有人写过咧。
当人们谈到空想的国家的时候,他们就提出柏拉图的制度;然而,要是莱喀古士只把他那套制度写在纸上而不付诸实施的话,我可能还以为它更空想得多。柏拉图只不过是要人纯洁他的心灵,而莱喀古士却改变了人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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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库古(Λυκο?ργο?,前700年—前630年)是古希腊的一位政治人物,为斯巴达的王族。来库古对斯巴达进行了社会改革,从而改造了斯巴达的社会,其中最主要的一项改革被称为“大公约”(The Great Rhetra)。他也被认为是斯巴达教育制度和军事培训的创始人。


公共的机关已不再存在了,而且也不可能存在下去,因为在没有国家的地方,是不会有公民的。“国家”和“公民”这两个辞应该从现代的语言中取消。其理由我是很清楚的,但是我不愿意谈它,因为它同我阐述的问题没有什么关系。
那些可笑的机构,人们称之为学院,然而我是不把它们当成一种公共的教育制度来加以研究的。我也不把世人的教育看作这种制度,因为这种教育想追求两个相反的目的,结果却两个目的都达不到。它只能训练出一些阴险的人来,这些人成天装着事事为别人,却处处为的是他们自己。不过,这种表现既然是大家都有,所以也就骗不了任何人。这不过是枉费心机罢了。
我们本身不断感受到的矛盾,就是从这些矛盾中产生的。由于被自然和人引到了相反的道路,由于在这些不同的推动力之间不得不形成分歧,所以,我们就从中采取一个混合的办法,然而这个办法使我们既不能达到这个目标,也不能达到那个目标。我们在整个的一生中就是这样地斗争和犹豫,以致还不能达到我们的意愿,还不能对我们和别人有所贡献,就结束了我们的生命。
现在要谈一谈家庭教育或自然的教育了。如果一个人唯一无二地只是为了他自己而受教育,那么,他对别人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一个人所抱的两重目的能够结合为一个单独的目的,那么,由于消除了人的矛盾,他就消除了他的幸福生活中的一大障碍。要判断这个人,就必须看他成人以后是怎样的;必须在了解了他的倾向、观察了他的发展、注意了他在有几个学校里,尤其是在巴黎大学,有几位教师我是很喜欢的,我很尊敬他们;我相信,如果他们不是被迫地照成规做事的话,他们是能够很好地教育青年的。我鼓励其中的一位发表他所拟的改革计划。当人们看到并不是没有救药的时候,也许终于会想法纠正这种不良的状况的。所走的道路之后,才能作出判断;一句话,必须了解自然的人。我相信,人们在看完这本书以后,在这个问题上就可能有几分收获。
要培养这样一个难得的人,我们必须要做些什么工作呢?要做的工作很多,这是毫无疑问的;万万不要无所事事,一事无成。当我们只遇到逆风行舟的时候,我们调整航向迂回行驶就可以了;但是,当海面上波涛汹涌,而我们又想停在原地的时候,那就要抛锚。当心啊,年轻的舵手,别让你的缆绳松了,别让你的船锚动摇,不要在你还没有发觉以前,船就漂走了。
在社会秩序中,所有的地位都是有标记的,每个人就应该为取得他的地位而受教育。如果一个人是按照他命定的地位而培养的,则对其他的地位就不再适宜了。只有在命运同父母的职业一致的时候,教育才是有用的,而在其他的情况下,未尝不是由于教育给了学生的偏见,反而对他有害处。在埃及,儿子是不能不依从他父亲的身分的,所以教育至少还有一个确实可以达到的目标;但是在我们这里,只有阶级始终是那个样子,而人则不断改变他的地位,谁也不知道,在培养他的儿子去取得他的地位的时候,他是不是在危害他哩。在自然秩序中,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他们共同的天职,是取得人品;不管是谁,只要在这方面受了很好的教育,就不至于欠缺同他相称的品格。别人要我的学生做军人,做教士,或者做律师,我没有什么意见。在从事他父母的职业以前,大自然就已经叫他认识人生了。生活,这就是我要教他的技能。从我的门下出去,我承认,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人: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他在紧急关头,而且不论对谁,都能尽到做人的本分;命运无法使他改变地位,他始终将处在他的地位上。“命运啊,我对你早有防备,我已经把你俘虏,并且把所有一切你能够来到我身边的道路通通堵塞。”
我们要真正研究的是人的地位。在我们中间,谁最能容忍生活中的幸福和忧患,我认为就是受了最好教育的人。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真正的教育不在于口训而在于实行。我们一开始生活,我们就开始教育我们自己了;我们的教育是同我们的生命一起开始的,我们的第一个教师便是我们的保姆。“教育”这个辞,古人用时还有另外一个意思,那就是“养育”,不过,这个意思现在我们已经不再用它了。瓦罗说:“助产妇接生,乳母哺育,塾师启蒙,教师教导。”因此,教育、教训和教导,是三样事情,它们的目的也象保姆、塾师和教师的一样,是各不相同的。然而,这些区别没有被人们弄清楚;为了要受到良好的教育,儿童是不应该只跟从一个向导的。
所以,我们必须一般地观察问题,必须把我们的学生看做抽象的人,看做无时不受人生的偶然事件影响的人。如果一个人生来就固定在一个地方的土地上,如果一年四季都没有什么变化,如果每一个人都听天由命,以致永远也不能有所改变,则现行的办法在某些方面还是很好的;一个儿童受了为取得其地位的教育,由于永远不能脱离这种地位,所以也就不至遇到他种地位的种种麻烦。但是,鉴于人生的变化无常,鉴于这个世纪使我们整个一代人为之茫然失措的动荡不安的精神,我们想一想,还有什么方法比把儿童当作永远不出房门、时时刻刻都有人左右侍候的人来培养更荒谬的呢?只要这个可怜的人在地上行动一步,只要他走一步下坡路,他就遭到毁灭了。这并不是说要教他去受这种痛苦,而是要使他知道这种痛苦。
人们只想到怎样保护他们的孩子,这是不够的。应该教他成人后怎样保护他自己,教他经受得住命运的打击,教他不要把豪华和贫困看在眼里,教他在必要的时候,在冰岛的冰天雪地里或者马耳他岛的灼热的岩石上也能够生活。你劳心费力地想使他不致于死去,那是枉然的,他终归是要死的。那时候,虽说他的死不是由于你的操心照料而造成,但是你所费的这一番苦心是可能被误解的。所以,问题不在于防他死去,而在于教他如何生活。生活,并不就是呼吸,而是活动,那就是要使用我们的器官,使用我们的感觉、我们的才能,以及一切使我们感到我们的存在的本身的各部分。生活得最有意义的人,并不就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虽然年满百岁才寿终而死,也等于他一生下来就丧了命,如果他一直到临死的那一刻都过的是最没有意义的生活的话,他还不如在年轻的时候就走进坟墓好哩。
我们的种种智慧都是奴隶的偏见,我们的一切习惯都在奴役、折磨和遏制我们。文明人在奴隶状态中生,在奴隶状态中活,在奴隶状态中死:他一生下来就被人捆在襁褓里;他一死就被人钉在棺材里;只要他还保持着人的样子,他就要受到我们的制度的束缚。
听说,有些助产妇按摩新生婴儿的头,企图使他有一个更合适的脑袋样子,而人们也容许她们这样做!也许是造人的上帝把我们的头做得不好,所以,外貌要由助产妇来定它的样子,里面要由哲学家来定它的内容。加利比人倒比我们要幸运得多。“儿童刚出娘胎,刚一享受活动和伸展肢体的自由时,人们又重新把他束缚起来。人们用襁褓把他包着,把他放在床上这样睡着:头固定在一定的位置,两腿伸直,两臂放在身子旁边;还用各式各样的衣服和带子把他捆扎起来,连位置也不能挪动。如果不把他捆得有碍呼吸,如果人们细心地让他侧躺着,让他应该吐掉的口涎能够吐出来,那他就算是幸运了!因为他不可能自由地侧过头来使口涎容易吐出来。”
新生的婴儿需要伸展和活动他的四肢,以便使它们不再感到麻木,因为它们踡成一团,已经麻木很久了。不错,人们是让他的四肢伸展着的,但是人们却不让它们自由活动,甚至还用头巾把他的头包起来,似乎人们害怕他有活命的样子。
这样一来,促进身体内部发育的动力便在它要给孩子以运动时遇到了不可克服的障碍。孩子继续不断地枉自挣扎一阵,以致耗尽了他的体力,或者延迟了他的发育。他在衣胞里还没有他扎着尿布那样感到局促、痛苦和拘束。我看不出他生出来有什么好处。
人们把孩子的手足束缚起来,以致不能活动,感到十分的拘束,这样只有阻碍血液和体液的流通,妨害孩子增强体力和成长,损伤他的体质。在不采用这些过分小心的办法的地方,人人都长得高大强壮,体材十分匀称。凡是用襁褓包裹孩子的地方,到处都可看到驼背的,瘸腿的,膝盖内弯的,患佝偻病的,患脊骨炎的,以及各种各样畸形的人。由于害怕自由活动会使身体成为畸形,结果却逼着它们长成畸形。为了防止孩子们成为残废,人们就甘愿使他们的关节僵硬。
象这样残酷的束缚,难道不会影响孩子们的脾气和性格吗?他们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一种痛苦的感觉,他们感到每一个必要的活动都受到阻碍,他们比带着手铐脚镣的犯人还要难过,他们徒然挣扎,他们愤怒,他们号哭。你们说,他们第一次发出的声音是不是哭出来的呢?我认为确实是哭出来的,因为他们一生下来你们便妨碍他们的活动;他们从你们那里收到的第一件礼物是锁链,他们受到的第一种待遇是苦刑。除了声音以外,什么也不自由,他们怎能不用他们的声音来诉他们的苦呢?他们哭诉你们施加给他们的痛苦;要是你们也这样被捆着绑着的话,也许比他们哭得更厉害呢。
这种荒谬的习惯是从哪里来的呢?是来自一种不合自然的习惯。自从母亲们轻视她们的头等责任,不愿意哺育自己的婴儿以后,便只好把婴儿交给雇佣的保姆;这些保姆觉得自己在给别人的婴儿做母亲,对婴儿在天性上就不投合,所以就尽量想方设法减少麻烦。自由自在的婴儿是需要经常看守着的,但是,把他们好好地包起来以后,就可以随便放在一个角落里,任他们去啼哭了。只要保姆的漠不关心不露痕迹,只要那吃奶的孩子不摔断胳臂或大腿,那么,即使是死了,或者终身成为一个虚弱多病的人,又有什么关系呢?人们保全了孩子的手足,却损害了他们的身体;而且,不论出了什么事情,都不算保姆的罪过。
那些美貌的母亲摆脱了喂养婴儿的累赘,高高兴兴地在城里寻欢作乐,她们可曾知道在襁褓中的孩子在乡村里受到怎样的对待?当保姆稍为忙一点的时候,她们便把孩子当作一包破衣服似的搁在一边,不去管他;当她们不慌不忙地去做她们的事情时,那可怜的孩子便一直受着那样的折磨。我们发现,在这种情况下的孩子,其脸色都是青的;捆得紧紧的胸部,不让血液流通,于是血液便充斥头部;人们满以为这个受苦的孩子非常安静,其实是因为他没有哭泣的力量了。我不知道一个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能够活多少钟头而不至于丧失生命,不过,要这样维持很久我是怀疑的。这一点,我想,就是使用襁褓的最大的好处之一。
有人以为,如果让婴儿自由自在,他们便会采取一些不良的姿势,做一些可以妨害他们四肢美好形态的动作。这是从我们虚假的知识推想出来的空洞论点之一,这个论点从来没有得到任何经验的证实。在比我们通情达理的民族中,孩子们都是在四肢无拘无束的状态中抚养起来的,在他们当中就没有看见过一个受伤的,或者残废的,他们不会让他们的动作剧烈到发生危险的程度,当他们采取猛烈的姿势时,痛苦的感觉便马上会告诉他们改变这种姿势。
我们还没有想到过要把小狗或小猫包在襁褓里,然而,谁曾看见,由于没有这样的关心便使它们遇到任何困难呢?我同意一点,婴儿比较重些,然而相比之下他们也较软弱。他们刚刚能活动,怎么就能伤残自己的身体呢?如果你使他们躺着,他们可能会在这种状态中死去,象乌龟一样,永远也不能翻过身来。
虽然妇女们已经不再给自己的孩子喂奶了,但她们还是不满意,她们竟然想不生孩子,其后果是很自然的。由于母亲的职责很繁重,她们不久就想出了完全摆脱这种职责的办法:她们使她们所怀的孕变成无用,以便重新怀孕,这样,她们就把繁殖人类的乐趣变成为对人类的残害。这个习惯,再加上其他使人口减少的种种原因,已经向我们宣告了欧洲来日的命运。它所产生的科学、艺术、哲学和道德即将把它变成一个荒凉的土地。它将来是遍地猛兽,因为它不能极大地改变居民的这种做法。
我有几次看见一些年轻的妇女玩弄小聪明,她们假装愿意给孩子喂奶。她们知道别人是一定要她们抛掉这种奇怪的想法的:她们巧妙地使她们的丈夫、医生,特别是老太太,来干涉这种事情。如果一个丈夫竟然同意妻子给孩子授乳的话,他就会失去体面,别人会把他当作一个想害死妻子的凶手。谨慎的丈夫,为了安静地过日子,就必须牺牲父亲对孩子的爱。幸而你们在乡下能找到比你们的妻子更能自我克制的妇女!要是你们的妻子这样省下来的时间不是用于别人,而单单是用在你们身上,那你们就更幸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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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对女性的看法在后来受到许多女权主义者的批评。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1759-1797),英国启蒙时代著名的女性政论家、哲学家、作家与思想家,更是西方女权主义思想史上的先驱。她对卢梭观点的驳斥,可参见往期推文:沃斯通克拉夫特 | 驳斥卢梭把妇女看作可怜对象的近于污辱的谬论。


妇女们的责任是无可怀疑的,然而,由于她们轻视这种责任,所以她们就争辩说,吃她们的奶或者吃别人的奶,对孩子都是一样的。这个问题要由医生来裁决,不过我认为它已经是按照妇女们的愿望解决了的;至于我,我觉得,如果担心一个孩子再从生育他的血液中得到什么新的病症的话,他倒是宁可吃健康的保姆的奶,而不吃那娇坏了的母亲的奶的。
但是,应不应该仅仅从体质方面来看这个问题呢?难道一个孩子需要母亲的关怀,不如他需要母亲的奶吗?其他的妇女,甚至畜牲,也可以使孩子吃到他的母亲不愿意给他吃的奶,然而她们绝不能象母亲那样地关心孩子。凡是把奶给别人的孩子吃而不给自己的孩子吃的,就不是好母亲,这样的人怎能成为一个好保姆呢?也许她们是能够变成好保姆的,但这是慢慢地变的;必须要习惯来改变她们的天性,所以,在保姆对孩子产生母亲之爱以前,那照顾得不周到的孩子也许是已经死过一百次了。
请保姆授乳的好处,其本身就可产生一种坏处,而单拿这种坏处来说,就足以使一切重感情的妇女不敢把自己的孩子交给别人去哺养。这种坏处是:她将把母亲的权利分给别人,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让给别人;她将看着她的孩子跟爱她一样地爱另外一个妇女,或者比爱她还要爱得更真诚一些;她将感觉到他对他的生母表现的那种恭顺,只是一种礼数,而对养母的恭顺,则是一种责任。因为,我在那里找到了一个母亲的苦心操劳,难道不应该对她表示一个儿子的依依之情么?
她们消除这种害处的办法是,教唆孩子轻视他们的保姆,把她当作真正的仆人看待。当保姆授乳的期限一满,她们就把孩子领回来,或者把保姆辞掉;当保姆来看她哺养的孩子时,她们就对她表示爱理不理的样子,这样就可谢绝她来看他了。几年以后,他就再也看不到她了,再也认不得她了。这位母亲以为这样做就代替了保姆,以为用这种冷酷无情的办法就可弥补她的过失,实际上她是想错了。她不但不能把这个天性已变的孩子变成一个孝顺的儿子,反而使他学到一些忘恩负义的行为;正如她教他看不起用奶哺养他的保姆一样,她正在教他日后看不起他生身的母亲。
要是反反复复地这样空谈一些有益的问题不至令人那么丧气的话,我是多么想再详细地论述这一点啊!这联系到许多你想也没有想到过的事情。你愿意使每一个人都负起他首要的责任吗?你就从那些做母亲的人开始,要她们负起她们的责任来;你引起的变化将使你感到惊奇。所有一切都是相继由这个最严重的堕落行为产生的:整个的道德秩序都变了,大家的天性都泯灭了,家里也没有那种活泼泼的气氛了,一个新家庭的动人的情景再也系不住丈夫的心了,也不受外人的尊重了;人们看不见孩子,也就不那么尊敬孩子的母亲了;在家里再也住不下去了,习惯也不能增进血缘的关系了;父不父,母不母,子不子,兄不兄,妹不妹,大家都几乎不认识了,怎么能相亲相爱呢?每个人都只顾他自己。当家庭变成了一个凄凄惨惨的地方,那就需要到别处去寻求快乐了。
要是母亲们都能眷顾她们的孩子,亲自授乳哺育,则风气马上可以自行转移,自然的情感将在每一个人的心里振奋起来,国家的人口又将为之兴旺;这是首要的一点,单单这一点就可使一切都融洽起来。家庭生活的乐趣是抵抗坏风气的毒害的最好良剂。孩子们的吵吵闹闹,人们原来是感到很讨厌的,现在也觉得很有趣了;父亲和母亲更加感到他们彼此是很需要的,他们相互间比以往更加亲爱了,他们的夫妇关系也更为紧密了。当家庭生气勃勃、热热闹闹的时候,操持家务就成了妇女最可贵的工作,就成了丈夫最甜蜜的乐事。所以,矫正了这个无比的恶习,则其他的恶习不久就可全部革除,自然不久就可恢复常态。一旦妇女们又负起做母亲的责任,则男子立刻就可负起做父亲和做丈夫的责任。
这些话都是多余的!对世间的快乐已感到厌倦,是绝不会再感觉到家庭的快乐的。妇女们已经不担负母亲的职责了;她们将来也不再担负这种职责,而且也不愿意担负这种职责。以后,即使她们愿意担负这种职责,她们也很难担负得起来;今天,母亲不亲自授乳的风气已经确立,每一个授乳的女人将会同她周围的所有妇女的反对态度进行斗争,因为她们结成一伙反对她这种她们没有做过的样子,而且也不愿意学习这种样子。
但是,有时候也见到一些天性善良的年轻妇女在这个问题上敢于抗拒这种势力和其他的女人的叫嚷,以坚贞不拔的勇敢精神去完成自然赋予她们的极其高尚的使命。但愿这样的妇女由于担负这种使命而给她们带来益处人数一天天地增多起来!根据最简单的道理得出来的结论,根据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任何人曾加以反驳的事例,我敢向这些可敬的母亲保证,保证她们将得到她们丈夫的坚定不移的爱情,保证她们将得到她们的孩子的真诚的孝顺,保证她们将得到人人的尊敬,保证她们分娩顺利,毫无痛苦和不良的后果,保证她们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最后,还保证她们终有一天将高兴地看到自己的女儿学她们的榜样,看到其他的丈夫叫他们的妻子以她为模范。
母不母,则子不子。他们之间的义务是相互的,如果一方没有很好地尽她的义务,则对方也将不好好地尽他的义务。孩子知道了应该爱他的母亲,他才会爱她。如果血亲之情得不到习惯和母亲关心照料的加强,它在最初的几年中就会消失,孩子的心可以说在他还没有出生以前就死了。从这里,我们开头的几步就脱离了自然。
当一个妇女不是不给孩子以母亲的关心而是过于关心的时候,她也可以从一条相反的道路脱离自然;这时候,她把她的孩子造成为她的偶像,她为了防止孩子感觉到自己的娇弱,却把孩子养得愈来愈娇弱,她希望他不遭受自然法则的危害,于是使他远离种种痛苦,可是没有想到,由于她一时使他少受一些折磨,却在遥远的将来把多么多的灾难和危险积累在他的身上,没有想到这种谨小慎微的做法是多么残酷,它将使幼小时期的娇弱继续延长,到成人时受不住种种劳苦,有一则寓言说,太提斯为了使她的儿子成为一个刀枪不入的人,便把他浸在冥河的水里。这个寓言很好,寓意也很清楚。可是我所说的那些残酷的母亲,她们的作法却完全不同,由于她们使孩子沉浸在温柔舒适的生活里,所以实际是在给他们准备苦难;她们把他们身上的毛孔打开,让各种各样的疾病侵袭,使他们长大的时候,成为这些疾病的牺牲品。
遵循自然,跟着它给你画出的道路前进。它在继续不断地锻炼孩子;它用各种各样的考验来磨砺他们的性情;它教他们从小就知道什么是烦恼和痛苦。出牙的时候,就使他们发烧;肠腹疼痛的时候,就使他们产生痉挛;咳嗽厉害的时候,就使他们喘不过气来;肠虫折磨他们;多血症败坏他们的血液;各种各样的酵素在他们的血中发酵,引起危险的斑疹。在婴儿时期,他们差不多都是在疾病和危险中度过的;出生的孩子有一半不到八岁就死了。通过了这些考验,孩子便获得了力量;一到他们能够运用自己的生命时,生命的本原就更为坚实了。遵循这是自然的法则。你为什么要违反它呢?由于你想改变这个法则,结果是毁了孩子,阻碍了它对孩子的关心照料取得成效,这一点,你难道还不明白吗?孩子在室外受到自然给他的锻炼,这在你看来是倍加危险,可是相反,这是在分散危险,减少危险。经验告诉我们,娇生惯养的孩子比其他的孩子死的还多一些。只要我们不使他们做超过其能力的事情,则使用他们的体力同爱惜他们的体力相比,其为害还是要小一些。因此,要训练他们经得起他们将来有一天必然要遇到的打击。锻炼他们的体格,使他们能够忍受酷烈的季节、气候和风雨,能够忍受饥渴和疲劳;把他们浸在冥河水里吧。在身体的习惯未形成以前,你可以毫无危险地使他们养成你所喜欢的习惯;可是,一旦他们有了牢固的习惯,要作任何改变的话,对他们都是很危险的。一个孩子可以忍受一个大人不能忍受的变化,因为最初的性情是柔和易导的,不用花多大的力气就可以养成我们给它确定的类型;而成人的性情就比较执拗,只有用暴力才能改变它已经形成的类型的。所以,我们能够在使孩子的生命和健康不遭到任何危害时,就把他培养得十分健壮的;即使有什么危险的话,也不必犹豫。因为,既然这些危险是同人生分不开的,那么,除了在他一生当中趁它们为害最轻的时候就抛掉它们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遵循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愈加宝贵。除了他个人的价值以外,还加上别人为了照料他而花用的种种耗费;除了丧失他的生命以外,还加上我们对他有死亡的感伤。因此,在百般保护他的时候,特别要考虑到他的将来。要抵抗青年时期的祸害,就必须在他未遭遇这些祸害以前把他武装起来,因为,如果说在达到能够利用生命的年岁以前,生命的价值是一直在增加的话,那么,在童年时候使他少受一些痛苦,而结果却使他在达到有理智的年龄时遇到更多的痛苦,这个方法岂不愚蠢!难道说这就是师教?
人的命运是时时刻刻要遭到痛苦的。对他的操心照料,其本身就是同痛苦相联系的。幸而他在童年时候所遇到的只不过是身体上的痛苦,这同其他的痛苦比较起来,没有那样残酷,没有那样悲哀,而且,同那些使我们产生绝命念头的痛苦相比,还是极其少的。一个人是绝不会因为患痛风症而自杀的,唯有心灵的痛苦才使人灰心失望。我们同情儿童的命运,然而应该同情的却是我们的命运。我们更大的灾祸都是我们自己造成的。
在出生的时候,孩子就会啼哭;他的婴儿时期就是在啼哭中度过的。有时候,人们为了哄他,就轻轻地摇他两下,夸他几句;有时候,人们为了不许他吵闹,就吓他,就打他。要么,他喜欢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要么,我们硬要他照我们的意思做;不是我们顺从他奇奇怪怪的想法,就是我们要他顺从我们奇奇怪怪的想法:折中的办法是没有的,不是他命令我们,就是我们命令他。所以,他首先获得的观念,就是权势和奴役的观念。还不会说话,他就在支配人了;还不会行动,他就在服从人了;有时候人们惩罚他,可是他还认识不到他犯了什么过失,说得更确切点,他还没有犯过失的能力哩。人们就是这样很早地把这些情绪灌入他幼小的心灵,可是以后又推说那是天性,费了许多气力把孩子教坏之后,又抱怨他成了这样的人。
一个孩子要这样在妇女们的手中度过六、七个年头,结果是成了她们和他自己乖僻任性的牺牲品;她们教他这样和那样之后,也就是说,在他的脑子里填入了一些他不明白的语言或对他一无好处的事物之后,用她们培养的情绪把他的天性扼杀之后,就把这个虚伪的人交到一个教师的手里,由这位教师来发展他业已充分养成的人为的病原,教给他一切的知识,却就是不教他认识他自己,不教他利用自己的长处,不教他如何生活和谋求自己的幸福。最后,当这个既是奴隶又是暴君的儿童,这个充满学问但缺乏理性、身心都脆弱的儿童投入社会,暴露其愚昧、骄傲和种种恶习的时候,大家就对人类的苦痛和邪恶感到悲哀。你们搞错了,这个人是照我们奇异的想法培养起来的,自然的人不是这个样子的。
所以,要是你希望保持他原来的样子,则从他来到世上的那个时刻起就保持它。他一诞生,你就把他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他尚未成人,你就不要放弃他:不这样做,你是绝对不会成功的。既然真正的保姆是母亲,则真正的教师便是父亲。愿他们在尽责任的先后和采取怎样的作法方面配合一致;愿孩子从母亲的手里转到父亲的手里。由明理有识而心眼偏窄的父亲培养,也许比世界上最能干的教师培养还好些,因为,用热心去弥补才能,是胜过用才能去弥补热心的。
可是,有许多的事情、工作、职责……啊!职责,毫无疑问,做父亲的职责是最后才考虑的!我们用不着惊奇,一个人的妻子不愿意哺育他们爱情的果实,则他也就不愿意对他的孩子进行培养。再没有什么图画比家庭这幅图画更动人的了,但是,只要其中少画了那么一笔,也就把整个图画弄糟了。如果说母亲的身体太坏,不能哺育孩子,则父亲的事情太忙,也就不能教育孩子。孩子们远远的离开家庭,有的住在寄宿学校,有的住在教会女子学校,有的住在公立学校,他们把自己的家庭之爱带到其他的地方去了,或者说得更清楚一点,他们把对谁都不爱的习惯带到家里来了。兄弟姊妹彼此都几乎不相识了。当他们拘泥地聚在一块儿的时候,他们都表现得非常客气,彼此都当作外人看待。只要父母之间没有亲热的感情,只要一家人的聚会不再使人感到生活的甜蜜,不良的道德就势必来填补这些空缺了。难道说真有人竟愚蠢到看不出所有这一切的连锁关系吗?
一个做父亲的,当他生养了孩子的时候,还只不过是完成了他的任务的三分之一。他对人类有生育人的义务;他对社会有培养合群的人的义务;他对国家有造就公民的义务。凡是能够偿付这三重债务而不偿付的人,就是有罪的,要是他只偿付一半的话,也许他的罪还要大一些。不能借口贫困、工作或人的尊敬而免除亲自教养孩子的责任。读者诸君,请你们相信我这一番话。凡是有深情厚爱之心的人,如果他忽视了这些如此神圣的职责,我可以向他预言,他将因为他的错误而流许多辛酸的眼泪,而且永远也不能从哭泣中得到安慰。
这个有钱的人,这个家庭中如此忙碌的父亲,据他说,他是不得已才放弃他的孩子不管的,他采取怎样的做法呢?他的做法是,拿钱去雇一个人来替他完成他所担负的责任。满身铜臭的人,你以为用钱就可以给你的儿子找到一个父亲吗?你不要犯这样的错误了,你给你的孩子雇来的这个人,甚至不能说是教师,他是一个奴仆。他不久就将把你的儿子培养成第二个奴仆。
一个好教师应该具有哪些品质,人们对这个问题是讨论了很多的。我所要求的头一个品质(它包含其他许多品质)是:他绝不做一个可以出卖的人。有些职业是这样的高尚,以致一个人如果是为了金钱而从事这些职业的话,就不能不说他是不配这些职业的:军人所从事的,就是这样的职业;教师所从事的,就是这样的职业。那么,谁来教育我的孩子呢?这,我已经向你说过,要你自己。我不能教。你不能教!……那就找一个朋友好了。我看不出还有其他的办法。
一个教师!啊,是多么高尚的人!……事实上,为了要造就一个人,他本人就应当是做父亲的或者是更有教养的人。象这样的职责,你竟放心交给一些为金钱而工作的人。
我们愈是思考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就愈发现一些新的困难。教师必须受过教育,才能教育他的学生,仆人必须受过教育,才能为他的主人服务,所有接近学生的人都必须先获得他们应当使他领会的种种印象;必须受了一层教育又受一层教育,一直受到谁也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为止。把孩子交给一个连他本身都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培养,又怎能培养得好呢?
这样一个难得的人,是不是找得到呢?这我是不知道的。在这堕落的时代,谁知道一个人的灵魂还能达到多少高尚的程度呢?不过,我们假定这样一个出类拔萃的人是找到了。那么,就先要考虑他应该做些什么,我们才能希望他是怎样的人。我相信,我可以这样预先断定,即:做父亲的人在认识到一个好教师的整个价值的时候,他将毅然决定不用任何教师;因为,他为了找到这样一个教师而花费的力量,将比他自己做教师花费的力量多得多。因此,他愿意做一个朋友,也愿意培养他的儿子做朋友;这样就省得到其他的地方去找教师了,而且,大自然已经把教育的工作做了一半了。
有一个人,我只知道他是很显贵的,他曾经请我去教他的儿子。这当然是给了我很大的荣誉;不过,他不但不应该怨我拒绝了他的请求,而且应该以我的谨慎从事而感到庆幸。如果我接受了他的请求,如果我在我采用的方法上走错了路,那么,即使去教也是要失败的;但是,如果我成功的话,其结果可能是更糟糕的,他的儿子也许将放弃他的头衔,再也不愿意做公爵了。
我深深明了一个教师的责任是十分重大的,同时感到自己的能力是太不够了,所以不论什么人请我担任这个职务,我都是绝不接受的;至于朋友的荐引,对我来说,更是一个新的拒绝的原因。我相信,看过我的这本书之后,就很少有人向我提出这样的请求了;我要求那些打算请我做教师的人再也不要白费气力了。我以前曾经对这个职业做过充分的尝试,以便证明我不适合于这个工作;即使我的才能使我能够担任的话,我的景况也是不容许的。有些人似乎对我的话还不十分重视,因而不相信我的决定是真心诚意的,而且是有根据的,我认为,我应该公开地向他们声明这一点。
我虽然不能担负这个最有意义的工作,但是我可以大胆地尝试一下最容易的事情:按照其他许多人的样子,不去参与其事,而从事著述;应当做的事情我虽不做,但我要尽我的力量把它说出来。
我知道,在类似这种著书立说的事业中,由于作者总是在自由自在地阐述一些不用他去实施的方法,因此,他可以轻而易举地提出许多不能实行的美好的方案,但是,由于缺少详细的内容和例子,他所说的话即使可以实行,在他没有说明怎样应用的时候,也是没有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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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弥儿》中,卢梭通过描写爱弥儿和他的家庭教师的故事,以说明如何教育出一个理想的公民。


所以,我决定给我一个想象的学生,并且还假设我有适合于进行其教育的年龄、健康、知识和一切才能,而且,从他出生的时候起就一直教育到他长大成人,那时候,他除了他自己以外,就不再需要其他的指导人了。我觉得,这个方法可以用来防止一个对他不信任的作者误入幻境;因为,一旦他离开了通常的方法,他就只好把他的方法试用于他的学生,他不久就会感觉到,或者说读者会替他感觉到,他是不是按照孩子的成长和人心的自然的发展而进行教育的。
*本文节选自《爱弥儿》第一卷,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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