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切实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伤害6月28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一人一盔 安全骑行”宣传活动一起去现场看看吧
在图书馆北侧广场,交警同志利用展板向市民宣传电动自行车骑乘相关知识,宣讲相关交通法规,针对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安全规范作详细讲解。
现场还播放了交通事故安全宣传片,通过例举各类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强调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的危害。在互动问答环节,市民积极踊跃参与,现场氛围热烈。
交警同志告诫市民:“年龄达到16周岁才可以骑乘电动自行车,年龄大于18周岁才可以载一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活动当天,交警部门还深入城区部分道路,针对未佩戴头盔骑行的市民进行查处教育,在恒山路,交警依法查处了违规骑行的市民,并引导市民做出承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一位市民表示:“我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坚决落实一盔一带出行,为文明交通做出自己的贡献。”
市民吴士全认为:“通过今天这个活动,我了解到骑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卡扣,同时也要遵守交通法规,在非机动车道骑行,这是对自己生命安全的一种保护。”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6月25日起至2022年底,我市交警部门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曝光。
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颜安表示:“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一定要系安全带,希望大家携文明上路,带安全回家。”
即日起,邳州专项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