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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严禁噪音扰民,引导婚丧嫁娶文明向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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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4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丧嫁娶习俗流传至今
已经有几千年历史
但敲锣打鼓、高音喇叭
造成噪声扰民
就有点不文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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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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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

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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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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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能够引起人的精神、心理、情绪等诸多方面的变化,实验表明,40~50dB的噪声就会对听力有损害,80~85dB的噪声会造成听力的轻度损伤,长时间接触85dB以上的噪声,会造成少量噪声性耳聋。

噪音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交感神经紧张、心跳加快、心率不齐、血压升高等。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65~75dB 的噪声对心脏病和血压有影响。


案例
2021年12月3日23时许,邳州市运河镇某小区居民刘某(男,48岁)在治丧期间雇佣唢呐班子并使用高音喇叭,制造生活噪音,周边居民夜不能寐。接到市民举报后,邳州市公安局指派民警赶至现场,对刘某及家人、唢呐班子负责人谭某(男,51岁)进行劝阻,起初刘某及家人情绪激动,不愿意配合,但在民警对其进行相关的法律宣传后,刘某、谭某均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主动关闭噪音源。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刘某、谭某分别予以警告。



民警离开后,刘某再次指使谭某打开高音喇叭,周边市民再次举报。邳州市公安局民警再次赶至现场,勒令刘某、谭某将喇叭关停,将刘某、谭某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分别对刘某某、谭某某处以二百元罚款。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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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第十九条 居民在家庭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娱乐、体育锻炼及其他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使排放的噪声不超过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使用音响、运动器械等产生低频噪声的设备不得影响他人生活。



第二十条 在居住区及其附近街道、广场、公园等区域,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在其他时间进行集会、体育锻炼、娱乐、促销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居民在家庭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娱乐、体育锻炼及其他活动时排放的噪声超过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居住区及其附近街道、广场、公园等区域进行集会、体育锻炼、娱乐、促销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或者在禁止期间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的。



为了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请各单位和居民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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