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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2021年12月7日23时,南京市鼓楼区一外省市确诊病例密接者陆某在集中隔离期结束后,继续居家健康检测期间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8日早晨,经南京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2021年12月5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发现一人核酸采样为阳性。同时对该初筛阳性感染者同住家庭成员4人紧急排查采样,12月6日核酸检测结果为2人阳性,分别为其母亲和妻子,两个孩子核酸检测为阴性。
2021年12月7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在日常应检尽检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初筛阳性病例。目前正在对该初筛阳性感染病例作进一步隔离和复核。
2021年12月7日,浙江省杭州市发现两名阳性病例。病例1:吴某,男,38岁,浙江省绿农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职员。现住址为萧山区北干街道龙湖春江天玺。病例2:闫某某,女,31岁,浙江省东古调味食品有限公司职员,与吴某同居住。经核实,密接人员吴某12月1日、2日两次前往外地参加活动,回杭后与闫某同住。吴某、闫某某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萧山区北干街道龙湖春江天玺17幢判定为中风险区域。
请所有来自江苏省南京市,和来自或者途经浙江省宁波、绍兴、杭州等三市的来(返)邳人员,在抵邳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对11月22日以来,来自或者途经浙江省宁波市已经抵邳的人员,以及12月2日以来来自或者途经浙江省杭州市已经抵邳的人员,也请尽快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故意隐瞒疫情中高危地区旅居史不主动报告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切勿大意。
邳州市公安局 二O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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