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19:09,邳州市疾控中心在“突发急性传染病接触者追踪管理系统”上接到常州市疾控中心上传的协查信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郭某某(广东省人)的密接人员刘某在我市活动,目前该密接者已集中隔离。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该密接者在我市的行程轨迹如下:
7月18日 18:55乘G7058次高铁自苏州出发,19:26抵达常州,座位号为04车15F,与广东省的阳性检测者郭某某同车厢(其在常州市的活动轨迹已通报常州市疾控中心); 23:44乘K8352次列车自常州出发, 7月19日8:30抵邳,座位号为12车62号。
7月19日 8:30抵达邳州火车站,8:48至8:55打车自邳州火车站到宏通客运站(出租车已排查到); 9:30自宏通客运站乘坐邳州至泇口中巴车(车牌号苏CHZ025),车内乘车人员共7人; 10:20在薛湖站下车,10:38到朋友家(中杨庄大王庙)取东西,随后回家(大庙刘官庄),之后未外出。
7月20日 11:04自家中到达泇口街苏果超市购物,11:12离开; 11:14进入泇口街华联超市购物,11:22离开回家; 19:56,自家中到达泇口街哆乐堡汉堡店就餐,21:00离开。
7月21日 当日未外出。
7月22日 14:30 骑电动车去赵墩镇闫家村,15:19在运达电动车经营部(赵墩镇闫家村)给电动车充电; 15:33至15:34在迎客隆超市(赵墩镇闫家村)购物; 15:35至17:51在哆乐堡汉堡店(赵墩镇闫家村)就餐; 18:01至19:04在雷霆网络会所(赵墩镇闫家村)上网,随后骑电动车回家; 21:10自家中接驳到集中隔离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寻找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刘某有接触的人员,在邳州市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邳州市疾控中心(电话:0516-86221226)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已到市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地政府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邳州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多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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