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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9 05: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区与公共道路之间停车收费:是政府“与民争利”的行为

原创: 庄思武


  
某市某街道,一夜之间,铁桩遍树,将小区门面房外与道路毗连区域封死如猪笼一般。其速度之迅猛,大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之势。不管是预设的人行道、消防通道、盲人专道,一律封死。继而设置入口栏杆,出口收费处。

交警部门更加给力,原来停车贴条的消防车专用车位、人行通道,也开辟为停车位,划出了一块一块的白白的框框,陡然增加了三分之一以上的车位。

接着一群头戴小帽、身穿统一服装的人员,指手画脚,口中念念有词,在车辆出口处与吃瓜群众争执。

一位业主说:“我高价买了门面房,缴纳了物业管理费,车里加满了包括各种税费的高价油,现在开车来自家门口,你们也收费?”

“穿制服”的人说:“你门口这块地,你花钱买了么?”

业主说:“我可是当年就看门面房外,场地宽敞,才购买商铺的哈!现在倒好,回家都得收费,这是哪家道理!而且开发商说,这场地属于规划红线内的,他们也是花钱从政府拍来的,属于我们综合楼全体业主的!”

“穿制服”的人说:“我们也是花了钱,缴纳了政府几十万,从政府那里承包来经营的,不收你费,我脑子有热哈!”

将地卖出去开发建房的是政府,现在将地包出去停车收费的也是政府,大钱小钱都得赚,这事不是件好事,涉嫌与民争利。

有汉一代,大儒董仲与汉武帝的对话、献策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古之所予禄者,不食于力,不动于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也。夫己受大,又取小,天不能足,而况人乎。此民之所以嚣嚣苦不足也。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解释为:自古以来享受俸禄者,就不能再拿出力人的份额,就不能从事工商业,也是得到大的就不能再取小的,这与天意相同。如果己得到大的,又要取小的,天都不能满足何况人呢。这是人民喧嚣不满的原因。身居高位,家中富足又享厚禄,因而乘高官厚禄的力量与民争利,人民怎么能安定呢。

这话说得何等的好呵。二千多年前古人就知道食俸禄者不得与民争利,这是符合自然法则的,违背这一法则将招至天怒人怨。

“权力不与民争利才能民富国强”这是治国施政之道。

可是历史上、现实中,一些官员却不知道这一点或者说明知故犯,依仗着手中的权力,享受着纳税人供养的高薪,干着与民争利的事情,这必然会引起民众极大的不满和愤怒。

2014年4月30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发表署名凤城泽瑞的文章——《习近平“办民生要贴民心”说与谁听》,文章中引述了习总书记在同南疆五地州负责同志座谈时指出的:“办民生实事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说到做到,使民生工程成为民心工程。”其中“'增民利',变'与民争利'为'为民谋利'。按照'不折腾、不扰民'的原则,落实民生资金投入,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提高项目监管水平,增强行政决策的严肃性,增加行政收费的透明性,将最大利益让给群众,让群众的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笔者认为,某政府为了一点上钱而积极作为上述事情的做法,有失施政风范,有违执政理念,有悖习总书记的教导——不仅不为民心工程,反做伤民心之事,折腾、扰民!

即使不谈其行为的合法性,起码有失文明化、人性化——广场、道路树桩、设障,拦截收费,似于草莽;更不利于消防安全——一但商铺失火,人员、车辆无法疏通,更可怕的是消防车被路障铁桩挡在小区楼宇之外!一旦酿成事件,某些人恐怕丢的不仅是乌纱帽,可能是肩上的脑袋!

不去想法增加民众收入,而从民众口中夺食,弄些小钱,制造了社会矛盾,违背了“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

笔者提醒一些决策者,该醒醒了哈,去好好学习中华几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施政策略,好好学习习总书记的治国理念,这样才能为政一方,造福于民,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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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9 2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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