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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推进
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过程中 发现部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 存在一个共性问题 就是 未按规定使用食安封签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未封口或者封签损坏的,配送人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和包装材料,对餐饮食品进行包装、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防止餐饮食品在配送过程中受到污染。
食安封签基本特性与适用范围
基本特性
1.封签应为一次性使用,拆启或破坏后出现损坏、变形等现象,无法恢复原状,无法重复使用。 2.封签的胶粘面应有良好黏性,粘贴应牢固。 3.封签的印刷面应着色牢固,印刷信息清晰可辨识。 4.封签宜选用对环境无害的材质,具有良好的生物降解性能和防水性能。 5.封签印刷应选用对环境影响小的环保油墨,宜减少油墨使用量、减少印刷色数。
适用范围
对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如外卖餐食),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使用食安封签或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
落实食安封签主体责任
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1.在平台规则、服务协议中要求入网商家使用食安封签; 2.对商家封签使用情况开展日常巡查、监测; 3.发现商家未用封签、封签不合规,及时制止、限期整改; 4.对配送人员开展封签查验相关培训。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1.对直接入口外卖食品一律使用食安封签或具备封签功能的包装物封口; 2.封签一次性、不可复原,开启即损; 3.封签粘贴位置在餐品封口处,牢固不易脱落; 4.不得存在不封签、漏封签、重复使用旧封签行为; 5.封签材质必须合规。
配送人员
1.取餐时检查封签是否完整、有效; 2.对未封签、封签已损坏的餐品,拒绝配送; 3.配送过程中保护封签完好,不私自拆启、不人为损坏; 4.发现封签异常向平台或商家反馈; 5.配送容器保持清洁,避免污染餐品。
食安封签相关违规行为处置
轻微违规处置
对首次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食品安全风险的漏贴、不规范粘贴行为,现场督促商户立行立改,同步开展政策宣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一般违规处置
对未按规定使用封签的入网餐饮商户,依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严重违规处置
对因未使用食安封签导致食品污染、引发食品安全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存在故意损毁封签、虚假封装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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