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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镇村布局规划(2025版)》批前公示
一、公示内容
(一)规划范围
邳州市域25个镇(街道),467个行政村(涉农社区)。规划总面积2084.70平方公里。
(二)规划目的
为推进邳州市城乡空间优化,明确乡村发展空间载体,支撑乡村振兴精准发力和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分类引导村庄规划建设和整治提升,引导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投向,支持农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编制《邳州市镇村布局规划(2025版)》。
(三)村庄分类标准
按照相关要求,将现状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5类。“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和“城郊融合类村庄”都属于规划发展村庄。
1.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重点村和其它仍将存续的规划发展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
2.特色保护类村庄:是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以及具有生态、产业、社会等特色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3.城郊融合类村庄:是指城市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外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城镇建成区以外确需保留的村庄,应当纳入城郊融合类村庄。
4.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为规避自然灾害风险需避灾避险的村庄,因生态保护红线内或居住地生态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等需搬迁撤并的村庄,因市级以上重大工程或重大项目建设影响需搬迁撤并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需搬迁撤并的“空心村”等。
5.其它一般村庄:是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此外,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建的农村居民点、新型农村社区,以及未来采取“人走地留”等方式进行存量用地盘活的村庄,应根据村庄建设特点,纳入集聚提升类或特色保护类村庄。
(四)分类方案汇总
规划对象共1669个,规划发展村庄393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336个,特色保护类村庄50个,城郊融合类村7个,搬迁撤并类村庄528个,其它一般类村庄748个。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月8日-2026年2月7日
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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