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相信大家也都明白酒驾的危害但有些人还是会抱着“侥幸”心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结果,成功和蜀黍“见面”
为有效遏制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邳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直以来持续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和守法意识,现将5月部分酒驾人员名单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莫存侥幸。
56名酒驾人员被实名曝光!
酒后驾驶会受到哪些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和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处15日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扣留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酒后一定不可以驾车! 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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