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的宝妈们注意啦! 生育分娩有重大好消息! 从2025年7月1日起, 徐州市实施 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 即住院分娩医疗费用中目录范围内的费用, 由医保统筹和财政补助支付, 个人不需要承担自付费用。
哪些人可以享受补助? 需要个人申请吗?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
01 保障对象
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均可享受。
02 个人自付“财政补”
孕产妇在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目录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含期间发生的合并症、并发症诊治费用),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费等特需费用除外,经基本医保、生育保险等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纳入财政补助范围。
03 补助费用“免申即享”
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个人申请,孕产妇在分娩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定点医疗机构不收取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
04 财补预拨“无压力”
孕产妇住院结算时产生的财补资金医院无须垫付,目前通过预拨的形式将省财补资金拨付至定点医疗机构。
05 零星报销“同享受”
孕产妇因异地生育等情形办理手工(零星)报销的,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助发放给孕产妇本人。
举个例子 王女士职工医保、在三级医院住院分娩,医疗总费用6000元,范围内费用5500元,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按照85%的比例支付4675元,按照原政策:王女士个人需支付1325元,其中个人自付825元,个人自费500元。
新政出台后,医保、财政将全额负担范围内医疗费用5500元,王女士支付个人自费费用500元。
政策链接
2024年7月 无痛分娩和13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024年9月 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2025年1月 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025年7月1日 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落地,有力减轻参保人员的生育负担。(此次新政策按住院分娩出院时间判断,出院时间在7月1日以后(含异地生育)的“宝妈们”,符合条件即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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