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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话题] 邳州所有商业网站、自媒体们,请尽快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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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8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邳州市关于开展商业网站和

自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商业网站、自媒体账号:

为推动新媒体、自媒体公众信息服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引导传播正能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邳州市委网信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属地网站平台(自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时间
2022年7月8日--7月31日
二、登记备案范围
网站平台(新媒体账号)的注册人或开办机构在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
三、登记备案对象
1.各类网站平台(已经取得ICP备案的各类网站);

2.各类APP;

3.抖音号、快手号、新浪微博号、微信公众号等(包括但不限于头条号、看点号、企鹅号、百家号、网易号、一点号、搜狐号、大风号、大鱼号、天天快报号等各类具有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络新媒体账号和网站、APP平台)。

四、登记备案条件
1.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开办的网站、APP和自媒体账号;
2.账号名称中包含邳州市和各镇(区、街道)、村(社区)名称(古称、别称)或其他具有显著地域特征的;

3.注册人或机构属地在本市范围的;

4.原来备案过,备案信息有更改的。
符合以上任意一条均在此次登记备案范围内。其中,微博账号、抖音号、快手号、头条号备案条件为粉丝量5000以上的账号。
五、登记备案方式
下载附件《邳州市网站、APP、自媒体登记备案表》,认真填写并发送至邮箱:86623206@163.com
六、登记备案要求
1.填表机构或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表格,并对表中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若开办多个网站、APP或自媒体账号,每个网站、APP和自媒体账号都需登记备案;
3.集中登记备案结束后,后续新开通的网站、APP、自媒体账号应在开通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
4.对于已开通的网站、APP和自媒体账号,各平台(个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信息发布,加强人员管理,禁止发布谣言、虚假信息和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杜绝发布不当言论;
5.各网站、APP和自媒体运营者要高度重视此次登记备案工作,对不履行登记备案手续,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APP和自媒体,市委网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警告、限制发布、暂停更新和永久关闭等处置措施。
针对主动登记备案的网站、APP和自媒体账号,市委网信办将定期开设新媒体课堂,举行互联网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各平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经常性组织开展网络文化活动,提升各平台知名度和影响力;针对表现突出的平台和个人,将推荐参加我市和上级网信部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联系人:姬航
联系电话:80162218

附件:《邳州市网站、APP、自媒体登记备案表》
中共邳州市委网信办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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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8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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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8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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